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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日,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,会上发布的《2022年黑龙江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》显示,2022年,黑龙江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,优良天数比例为95.9%,同比上升1.3个百分点,是2015年实施环境质量新标准以来最好水平。
《2022年黑龙江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》涵盖了黑龙江省2022年大气环境、水环境、土地生态环境、自然生态、声环境、辐射环境、气候变化、基础设施与能源等8方面内容,重点阐述了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各要素的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。
2022年,黑龙江省PM2.5、PM10、SO2、NO2、CO、O3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2微克/立方米、5微克/立方米、1微克/立方米、3微克/立方米、0.1毫克/立方米、8微克/立方米。生态环境质量为“优”“良”的县(市)分别有28个、47个。黑龙江省13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前3名,分别是大兴安岭地区、黑河市和伊春市。
2022年,扣除自然本底因素影响后,黑龙江省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为81.3%,超额完成年度考核目标要求;松花江干流国控断面水质全部达到Ⅲ类,历史首次水质状况达到优;国控断面劣V类水体清零,同比改善1.5个百分点;全省地下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,地下水水质总体改善1.5个百分点。全省22个地市级水源地、24个县级市水源地水源达标率均为100%。
2022年,黑龙江省共完成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申报11955个,完成持证危险废物经营年报254个,豁免经营年报25个。全省医疗废物集中、应急处置能力与2021年相比分别增长11.19%、624.42%。
从2021年7月碳市场开放到2022年12月底,黑龙江省参与交易的企业共53家,累计买入碳排放配额809.65万吨、成交额3.63亿元,卖出碳排放配额981.84万吨、成交额4.28亿元。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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